《阳台上的血迹》故事荟

  明慧是一位知名女画家。这年,她从北京来到福建南部一个美丽的海滨小镇——不名乡写生。那是一个古老的小镇,清一色的青石级街道,清一色的木板门店铺,让人流连忘返。
  
  不名乡地方不大,百十来户人家,就一个叫渔村的旅馆,是明末倭寇入侵炮轰该村时留下的唯一一幢房子,有浓郁的古色古香的味道,明慧自然就住了进去。
  
  这天早晨,明慧来到小镇一棵古树下,拿出画夹画笔,正要动手写生,突然,一辆小轿车从山道上拐了下来。车子停在旅馆门口,一男一女走下车来,朝旅馆走去。男的大腹便便,似是个大款,女的貌美如花,裹一件细薄的淡紫色连衣裙,戴一顶淡紫色遮阳帽。不一会儿,那男的又出来,把车开到码头,停稳当后,再返回旅馆来。
  
  明慧回过神来,重新拿起画笔,突然,又一辆小轿车发疯似的拐下山来,直接开到码头,停在头一辆汽车旁边后,一个女人从车内钻出,径自朝旅馆走去。她身上的连衣裙一片鲜红,头上戴一顶古巴草帽,同样是红火一团。
  
  走上台阶,那女人恰巧与那男的撞见。因距明慧不远,他们的谈话明慧听得清清楚楚。男的显然很吃惊,喊道:“梅林,这可太巧了,想不到能在这么偏僻的地方遇见你!好几年不见啦,一切好吗?我妻子鲁兰也在这儿——走,我带你去认识认识!”
  
  两人肩并肩朝旅馆大门走去。明慧看见,先前那女人恰巧步出旅馆,三人聚在一起。从三人的谈话中,明慧知道那男子叫丁斯,他提议大伙儿到海边去划船,他说,在一里开外的地方,有清泉也有悬崖。梅林说:“好啊,看清泉最好。不过,划船划腻了,咱们何不漫步绕过悬崖,站在陆地上观望?”最后,三人似乎得出一个方案,让梅林去爬悬崖上的山道,丁斯与鲁兰荡船过去。
  
  一听到大家说游泳,明慧的心也痒痒的了。她放弃了写生,收拾好作画工具,也跑到海边,痛痛快快地游了一通。返回旅馆,已是正午时分。
  
  吃过午餐,下午,明慧再到那棵古树下写生。她作了一幅画,画面上,以渔村旅馆为中心,暖暖的阳光,房屋、树木的阴影都非常清晰。一股光波以一个角度倾斜在屋前的地面上,流溢出非常迷人的情景。渔村旅馆的阳台上晾着两件游泳衣,一件鲜红,一件深蓝,在阳光下闪耀,都进入了明慧的画面。
  
  那两件游泳衣,让明慧想到肯定那三个人已经回来了。
  
  画架有点儿倾斜,明慧俯下身去把它扶正。就在抬头的当口,一个人魔术般地出现在古树下,他穿一身航海服,看样子是个渔民。一把浓黑的大胡子,让明慧心中一动:古镇、旅馆、沙滩、大海,正好拿他充当一个凶残暴戾的倭寇头子呀!
  
  也许,小镇是很少有画家光临的。看到有人拿家乡小镇入画,那大胡子渔民自然很开心,他絮絮叨叨地向明慧讲述不名乡的故事。他说,不名乡是个神秘得不能再神秘的地方,早先,日本倭寇扫荡这里,将村庄化为一片废墟。渔村旅馆的房主是最后一个去世的,刚刚跑到门栏上,一个倭寇便挥利剑刺穿了他的胸膛,鲜血喷溅到小镇上,几百年过去了,那血迹仍然未被抹尽。
  
  一场倭寇惨无人道的屠戮,被大胡子渔民描述得淋漓尽致。不知不觉间,明慧沉浸在那血腥的描述中,竟无中生有地往画面上硬塞进了以下几笔:渔村旅馆的门前,一轮红日正西沉,方方正正原先涂作白色的古街道,此刻,已被染上斑斑血迹!
  
  就在明慧将画面添上血迹的那一瞬,她一抬头,惊呆了:不知什么时候,渔村旅馆三楼白色的阳台上,真的有了一摊血迹!
  
  “我的视力不太好,你帮忙看看,旅馆阳台上是不是有一摊血迹?”明慧惊恐地说。但渔民却笑了笑:“小姐,不名乡今儿个可没有血迹了。我给您讲的只是一个故事,它差不多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啦!”
  
  原来,大胡子渔民以为明慧只是开了一个玩笑!明慧慌忙支起身,颤抖着两只手,迅速地收拾绘画工具。就在这时,她看见丁斯走出了旅馆大门。他不厌其烦地来回扫视小镇,阳台上,他的妻子鲁兰正在整理游泳衣。丁斯朝码头的小车走去,突然,闪身跨过小巷路口,来到那个大胡子渔民的面前。“师傅,请问先前驾驶第二辆小车来的那位女士,你看见她回来没有?”大胡子渔民问道:“就是衣裙上面尽是鲜花的那位女士吗?没回来。今儿早上,我看见她绕过悬崖那边去了。”丁斯说,她是绕过去了。他们三人一起到清泉那边游泳,游完,梅林说她一个人先回来,到现在却还不见影子。大胡子渔民吃了一惊,正要说带他过去找找,但丁斯已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絮絮叨叨,他跑回旅馆门口,抬头向阳台上的妻子喊起来:“喂,鲁兰,梅林这半天还不回来,你说奇怪不奇怪?”没听到鲁兰吱声,他就继续嚷道,“咳,真是的,等不及了,咱们还得开车赶到槐林湾去呢。衣服收好没有?我去把车倒过来!”
  
  然后,明慧看到丁斯倒过车来,与妻子一道上车走了。
  
  等那车一走,明慧立即奔向旅店阳台,仔仔细细地查看,奇怪,地面上什么也没有。
  
  还没弄清怎么回事,那个大胡子渔民又跟来了,问她:“哎,画家小姐,你刚刚说你看到这儿有过血迹吗?”明慧点点头。大胡子渔民顿时神色大变:“糟了,小姐啊,咱们不名乡有一个迷信的传说,谁要是看见那摊血迹……”
  
  “怎么样?”明慧十分紧张。
  
  “不出24小时内,小镇上,就将有一人丧命啊!”
  
  大胡子渔民还要继续唠叨下去,明慧已没心思听下去了。她害怕得要命,猛一转身,奔向她住宿的房间。就在房间门口,远远望去,她遥见那个名叫梅林的女人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下来了,急匆匆地走着,头上血红的遮阳帽,在灰色山岩的陪衬下,宛如一朵有毒的野花。不一会儿,明慧又看见她钻进了码头上的小车,发动起来,爬上山冈,从视野里消失了。
  
  两天过去,明慧一直心绪不宁,还在为那阳台上的血迹恐惧。
  
  谁知,两天后,当地电视台竟真的播报一条新闻,说鲁兰小姐,也就是丁斯之妻,在距不名乡不远的槐林湾,不幸溺水身亡。当时夫妻二人住在海边度假,准备下海游泳。可丁斯觉得天有些冷,就和旅店里另几个人一道,去了附近的高尔夫球场,而鲁兰便独自一人下了海湾,可是,再也没有回来。第二天,人们在不名乡清泉旁找到她的尸体,据分析,想必是她在潜入海底时,脑袋撞上了水下礁石。媒体记者呼吁来海边度假的游人,下海潜游时不要单身一人,而且要有适当的保护措施。
  
  听到新闻,明慧暗暗吃惊:按照推算,鲁兰的死期正在她目睹那摊血迹的24小时之内呀!
  
  明慧决定立即离开不名乡!神秘的幻觉,以及那个迷信的传说,让她恐慌到极点!
  
  然而,由于惊吓过度,一场大病,却又将明慧留在了不名乡。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养病,这一晃,就是三个月。
  
  这天,明慧感觉好些了,收拾东西,准备离开。
  
  突然,三个月前出现的那一幕,又重演在她的眼前:
  
  还是那么一对儿,一男一女。男的依然是丁斯,只是,女的已换了一个人,她身穿大红闪光印花连衣裙,年轻,只是衣着不太时髦,不太引人注目。还是先开来一辆小车,第二辆小车还是相继开来,车上,依然是那个梅林。便道上,依然是丁斯在跟那个第二个女子打招呼:“梅林,这可太好了!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!几年不见啦,不认识我妻子吧?小琼,这是我的好友梅林小姐。”然后,依然是将他的妻子与梅林介绍,依然是三人商量着去清泉湾游泳,梅林依然说她绕悬崖过去。
  
  明明三个月前,丁斯才跟梅林见了面,他怎么又说是几年不见了呢?还有,一前一后两辆小车同时驾到,难道真是纯属巧合吗?
  
  明慧大惑不解,看到三人一前一后,绕过了悬崖去,她的眼前,又出现了三个月前那个血迹的幻觉!恐怖,重现她的眼前,她发疯似的向派出所奔去。
  
  派出所里,一名公安将一张网上通缉令的照片打开给明慧看:“请看看,你说的那个男子是照片上这人吗?”明慧看了,吓得毛骨悚然:被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那人,正是丁斯!
  
  然而,等明慧带着公安人员来到不名乡小镇,血腥的一幕又发生了:丁斯的新婚妻子──也就是小琼,又溺水身亡了!
  
  原来,这一切的一切,全是丁斯与他的真正妻子──梅林制造的谋杀案!丁斯并非他的真名,每到一处,他必然改名换姓。他惯于以大款自居,通过网络聊天,引诱那些寂寞无知的青年女子坠入情网,然后专挑文静的、不太招人眼而又没有几个亲朋的姑娘下手。他信誓旦旦地说一生一世爱她,然后请求她嫁给他。结婚之后,他就去保险公司,给她保上巨额的人寿险。当经他保险的一个又一个新婚妻子屡屡遇害时,保险公司就起了疑心,于是报了警。
  
  经审问,丁斯交代了他杀人的全过程,他以旅游结婚为名,骗取那些上钩的新婚妻子来到一些僻静的海湾。接着,他真正的妻子梅林就开始露面,三人一起下海游泳。两人合谋杀死新婚妻子后,由梅林穿上她的衣服,和丁斯一起划船返回。不论在什么地方,他们都先打听一下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梅林,然后才离开村子。之后,所谓的梅林匆忙换上原来那身艳丽衣裙,浓妆艳抹之后,折回原处,驾驶她的小车离开。然后,他们根据海潮的流向,沿海岸而行,再下水,假造新婚妻子溺水的现场。这一回由梅林扮演新婚妻子,独自一人走下海滩,把一身衣服脱掉,扔在一块礁石旁,再穿上红色闪光绣花连衣裙离去,到别处悄悄地等候丈夫来临。
  
  于是,明慧也松了一口气:三个月前,那阳台上的血迹,不是幻觉!当时,他们杀害鲁兰时,如注的鲜血喷射在梅林的游泳衣上面。由于游泳衣是红色,他们没有注意,当他们把游泳衣晾在阳台上时,和着海水,那血迹自然就一滴一滴地淌了下来!而明慧看到的阳台上那个收拾衣服的女人,正是梅林在清扫罪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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