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问江川:“两个小时前你在哪里?”法医验尸后,得知江川的老婆是两个小时前被人杀死的。
江川说:“同一位陌生人一起喝酒。”
“同一位陌生人喝酒?”警察不信。
江川说:“真的,不骗你。从公交车下来时,我觉得口袋被人拽了一下。我迅速抓住伸进我口袋的手,那只手拼命地挣,我抓得极紧,他挣不脱。那小偷求我放了他,说:‘大哥,我这是第一次做这种事——我是个下岗工人。前些天,我母亲大病了一场,把家里的积蓄全用完了,还借了钱。——昨天,我老婆摔了一跤,骨折了,她不肯治,家里没钱。医生说若不治会成瘸子。大哥,放了我吧。您千万别送我去派出所,不然,我就无脸见人了——’他哭了。我相信了他。我借给他500块钱,同时给了他一张名片,对他说我的钱不急,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。他很激动,他说要请我吃顿便饭。我们进了路边一家小饭店,点了五个菜,还叫了一瓶白酒。钱当然是我付的。这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。”
警察冷笑了:“你把那小偷找来吧。让他为你作证。”
“我真的不知道去哪儿找他——你们为什么怀疑我是凶手?我是和她感情不和,是一直闹离婚,但我犯得上杀她吗?”
警察却认为江川的嫌疑极大。江川想离婚,他老婆却不同意。江川为了尽快离婚,便杀了她。江川有作案的动机,另外遗留在现场的刀柄上有江川的指纹。江川解释说他进门时,刀还插在他老婆的身上,他把刀拔了出来。如真是他杀的,他早把刀扔了。他不是傻瓜,会把留有自己指纹的刀留在现场。
警察说:“你如能找出那个同你一起喝酒的人,而那人又能证明那两个多小时你确实同他在一起,那你就没有作案的时间,自然也不会受到我们怀疑了。”
“我怎么能找到他?”
“要不就登报,标题就叫《寻找证人》。”
第二天,《鄱阳晚报》就登出《寻找证人》的启事。
当天下午,一个男人就来到公安局。那人对警察说他就是那个同江川一起喝酒的人。
“你真的能证明江川那两个小时一直同你在一起?”
他点点头:“当然能证明,我知道作伪证要坐牢的。”
警察刚要释放江川,一个漂亮的女人来了。女人对警察说,她是江川的情人。那天晚上的两个多小时,她一直同江川在一起。警察说:“你如作伪证,那得坐牢。”
女人说:“我知道。你如不信,可去鄱湖宾馆查,我在那开了两个小时的钟点房。”
警察去了鄱湖宾馆,一查,女人真的拿她的身份证开了钟点房。宾馆工作人员证实这女人那两个小时确实同一个男人呆在房里,而那个男人正是警察手里照片中的男人江川。警察又审问江川:“那你怎么胡编出一个小偷?”
“我不想别人知道我和她的事,不想破坏她的名誉,就胡编了一个故事。但我一万个没想到真的有人为我作伪证。”
警察给作伪证的人戴上手铐:“你为什么要为江川作伪证?”
“我并不是存心作伪证。我原来真的是个小偷。一回我偷一个男人的钱包时,被那男人抓住了。我求他放了我,我说我下岗了,老婆病了,没钱上医院。那男人不但放了我,而且还借了600块钱给我。我后来再没做小偷了。我从报纸上看了《寻找证人》,便以为是他。我心里想,即使不是他,但江川这样善良的人,值得我为他作证。我相信这样善良的人不可能会杀自己的老婆。”
江川低下了头:“我真希望我就是那个善良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