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,某知县有一个丑儿子,却想找个漂亮的媳妇。他就找了个媒婆去给儿子说亲。
媒婆以前受过知县的勒索,想出一口气。于是,她特意挑了一个财主的女儿,那是个跛脚、独眼的姑娘。媒婆事先作了安排,让姑娘穿上新花裙,侧着身子坐着,隔着帘子看不出一点破绽。
那姑娘经过一番装扮后,去相亲的知县的儿子一下子看愣了,口里叫道:“美,美极了。”他立刻赶回去禀报父亲,要求尽快订下这门婚事。
知县怕媒婆耍花招,一定要立个婚约,这下正合媒婆的心意。她马上请衙役里的文师爷代笔。媒婆说:“人才十分丑陋并无,一双好足,三人对六面,乌眼肉耳,腿长脚短,不合不与媒人相干。”双方都在婚约上面签字画押。
不久,接亲的日子到了,从花轿里走出来的却是一个又跛又瞎的女子。知县派人抓来媒婆问罪,下令要打她四十大板。
媒婆忙说:“且慢!我们有约在先,上面写得清清楚楚,你要打我,我就到知府那里告你!”
知县想:有约为证,即便媒婆花言巧语也骗不过知府大人,便答应同去知府那里。
知府大人听了知县一席话,把惊堂木一拍,说道:“大胆媒婆,你东骗西骗,竟骗到知县头上来了,给我重重打四十大板!”
媒婆忙说:“大人息怒,这里有婚约凭证,请大人过目。”说罢双手递了上去。
知府大人便令媒婆当众宣读。只听她这样念着:“人才十分丑陋,并无一双好足,三人对六面,乌眼肉耳,腿长脚短不合,不与媒人相干。”
知府大人听完,再看婚约上有画押指印,见知县还想申辩,就把他轰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