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个识字不多的人,花钱买了个县官当。一次升堂审案,文书送上了原告、被告、证人的名单:原告郁工耒、被告齐卞丢、证人新釜。
开始审案了,县官想叫原告郁工耒上堂,却错喊成“都上来”。听到喊声,原告、被告、证人一齐走上堂来。县官生气了,说:“我叫原告上堂,你们怎么一起上来了?”
文书知道是怎么回事,又不好说县官念了错字,忙说:“大人刚才叫都上来,他们自然要一起上来。”
县官明白是自己念错了字,但碍于面子,便改叫被告齐卞丢,却又错喊成“齐下去”。于是,原告、被告、证人一起走下堂去。
县官又生气了,说:“我叫被告,怎么三个人都下去了?”
文书见状,对县官耳语道:“大人,这被告的名字另有念法,他叫齐卞丢,不叫齐下去。”
县官知道又出丑了,便想通过传唤证人来挽回点面子。可是一看证人的名字,县官傻眼了,愣了半天也没个主意,只好问文书:“你倒说说看,这证人的名字怎么念?”
文书说:“他叫新釜。”
县官听了,如释重负地说:“我就知道他的名字一定也另有念法,不然的话,这‘亲爹’我怎么叫得出来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