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,一个大户人家丢失了一只贵重的金钗,四处寻找都没找到,就跑到县衙去报案。
县令亲自调查,得知金钗是在室内丢的,案发时有两仆妇在场,但她俩都否认拿过金钗。
县令将两个仆妇安置于县衙屋里,不审也不去询问,对此众人颇感疑惑。
县令却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,饮酒散步特悠闲,等天快黑了的时候,他才拿着两根芦苇,走进两仆妇的房间,给她们每人一根,神色威严地说道:“你们好好拿着芦苇,明天凭芦苇断案,谁若是偷拿金钗的,她手中的芦苇就会长二寸。”说罢关门走了。
次日县令升大堂,两个仆妇被带上来,县令取过芦苇看过,果然有一支长了二寸。
只见他嘿嘿一笑,指着手持短芦苇的仆妇大声喝道:“大胆窃贼,还不如实招供!”
只见那仆妇战战兢兢,当即双膝跪在地上,口中呐呐说道:“我一时鬼迷心窍,拿了主人家金钗,大人如何知道的?”
县令大笑回答道:“给你俩的芦苇一样长,假如你心中无鬼,如何会偷偷截去一节?”仆妇这才后悔上当了。